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金融支持防汛抗洪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新增重庆、福建、广东、广西、河南、黑龙江、湖南、吉林、江西、辽宁、陕西、四川12省(区、市)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1000亿元,支持受灾严重地区防汛抗洪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加大对受灾地区的经营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农业、养殖企业和农户的信贷支持。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督促相关省(区、市)分支机构用好用足新增再贷款额度,指导金融机构精准对接救灾和灾后重建的融资需求,简化程序,加快审批,保障受灾企业资金需求,帮助企业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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